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招标通知书
因公司经营及业务需要,决定对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律师事务所,现将招标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单位名称: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2、招标单位地址:荥阳市中原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3、项目名称: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4、期限:本次中标后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算壹年。
二、招标要求
(一)服务范围
1、对招标人日常经营中出现的法律咨询问题提出建议、分析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修改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对招标人的法务、销售、供应、外协、运输等涉外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法律培训的次数每年不少于3次,每次授课时间不低于2小时;
4、对招标人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决策问题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
5、应招标人要求,就招标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出具律师函;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参与招标人重大交易项目的谈判,并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法律资料。
7、招标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标的额或无标的额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代理事务(不包括招标人的劳动争议案件);
8、根据招标人要求,处理招标人的债权债务,提出法律对策与意见;
9、招标人涉及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咨询。
10、中标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另行收费。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指派业务能力强的资深律师担任招标人之顾问律师,顾问律师执业年限不少 5 年;
2、对招标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作出回应和解答,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3、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有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
三、投标须知
1、本次投标法律顾问年费控制在3万元以内,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
2、合格投标人的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具备合同履行能力,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经营场所在郑州市区范围内。
3、招标人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报价之外,还要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下列因素:
(1)投标人资质;
(2)投标人及指派往我公司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综合实力、以往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及业绩;
(3)提供的服务范围及对本招标书所列服务要求的承诺;
(4)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4、所报价格仅限于年法律顾问费用,其他费用则另行签订协议商定。
5、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但亦应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中标人及指派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标书所述不服,或中标人及指派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要求,或中标人及指派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过错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招标人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6、投标人未按本标书规定所投标书无效。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人投标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存档作为以后合作参考,我公司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7、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伍份,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8、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骑缝加盖公章,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投标文件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1)招标人名称及地址
(2)招标项目名称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9、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书及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要求的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指派我公司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我公司有权在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但应给予投标人合理时间。
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律服务报价。
2、承诺函。对是否完全响应招标要求中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若提出招标要求外的服务或承诺,必须在投标书中予以明确,同时注明对超出招标要求项目的收费或优惠条件。
3、投标人执业证书复印件、拟派往我公司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明。
4、投标方基本情况表及情况简介,包含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专职律师人数、目前及过往业绩、曾经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的名单、主要合伙人资历及主要案例等。
5、拟派往我公司之顾问律师情况介绍、学历及职称、执业年限、从业经验及过往成绩。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请密封。
四、招标程序
1、2018年3月 21 日发布招标通知书
2、2018年3月 22 日至 24 日投标人报名及提交投标文件
3、2018年3月 26 日15:00召开招标会
4、招标会采用两轮报价,第一轮为公开报价,第二轮为单独报价。招标会现场不宣布中标结果,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未中标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5、中标通知书在2018年3月 31日前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向中标单位送达。
6、发送中标通知后,我公司与中标单位商讨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评审方法
1、我公司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各项报价、律师事务所综合能力、对项目的投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二位),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上述评标原则,分值安排如下:
序号 | 评标内容 | 评标分值(满分) | 评分标准 |
1 | 费用报价 | 20 | 基准投标价得15分,最高得20分,最低得15分。 |
2 | 律所基本情况 | 10 | 成立时间、荣誉、执业律师数量、事务所近三年的业绩。 |
3 | 相关从业经验 | 30 | 是否有办理煤炭行业或煤机行业方面的法律业务经验,是否有办理大中型企业经营和管理法律事务的经验,以往处理法律事务的业绩。 |
4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范围。对本招标书所列服务要求的承诺程度 | 30 | 承诺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是否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根据承诺与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酌情给分。 |
5 | 其他 | 10 | 综合评议(标书的制作、讲标时的表现、投标人的其他优点等等) |
总计 | 100 | 最低90分,最高100分。 |
六、合同谈判与签订
招标人确定成交单位后,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成交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
七、联系方式及最终解释权
1、招标人地址:河南省荥阳市中原西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2、邮政编码:450100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帆 0371—85220902
4、传真号码:0371—85220902
5、我公司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6、公司基本情况请访问www.jmdsfwl.com
(以下无正文)
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